本书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发达国家环境金融法律政策研究及中国的选择”(15YJCZH050)、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法治研究院课题“深化绿色金融发展法律政策研究”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课题“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衔接研究”的研究成果。
主要内容
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为全球共同关注。运用金融机制助力解决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气候变化等在内的一系列资源环境生态问题乃至社会与治理问题,是绿色可持续金融的重点和价值所在。绿色可持续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范式,考虑了传统上未纳入金融和经济参数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其在早期一般称相对狭义的“环境金融”,我国目前使用较多的是“绿色金融”。如何在国际视域下、从法律政策的视角、以跨学科交叉综合的方法对绿色可持续金融进行系统分析研究,从而构建绿色可持续金融的长效机制,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也是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本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
基础理论研究。
本书第一章分析阐述了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缘起、相关概念、内涵特点、法律政策体系内容,以及金融机制运用于资源环境保护法的意义与环节,为进一步分析研究国内外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提供基础理论。
发达国家或地区绿色可持续
金融法律政策的实践与经验研究。
选取了欧盟、卢森堡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为我国完善制定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进一步深化发展绿色可持续金融提供经验借鉴。本书第二章主要结合《欧洲绿色协议》《欧盟可持续增长金融行动计划》《分类法条例》《授权法案》等法律政策文件,对欧盟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举措以及欧盟实施绿色可持续金融的方向、行动计划、分类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分析研究。本书第三章主要对卢森堡发展绿色可持续金融的基础条件、目标、战略、关键举措、贡献成效、路线建议等进行介绍和分析研究。本书第四章主要对我国香港地区实施绿色可持续金融的背景、工作机制、策略计划、政府示范引领、激励机制、标准认定等法律政策与实践进行了分析研究。
对我国内地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的
现状与问题进行分析检视。
本书第五章主要对我国内地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进行梳理分析,以及重点以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广东省广州市和浙江省湖州市为例,通过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等对广州市、湖州市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本书第六章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对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联性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检视。
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
完善构建提出建议。
本书第七章主要结合前文的分析研究,从目标内涵、供给需求、责任约束机制、激励动力机制、标准认定、评估认证、规则对接、国际合作等方面,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完善构建提出建议,以期对保护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所裨益。
内容
简介
本书结合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系统阐述了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缘起及其法律政策体系,分析研究了欧盟、卢森堡和我国香港地区实施绿色可持续金融的目标方向、路径举措等内容,检视了我国内地绿色可持续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法律政策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提出了完善构建的建议。本书成果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基础理论,完善绿色可持续金融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以及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