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与价值——在“第十届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开幕式上的讲话
2021年12月11日
非常荣幸参加“第十届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开幕式。作为这个辩论赛的创始人之一,我每年都参加开幕式或闭幕式。我想借此机会谈谈辩论赛的起源和学习WTO法的作用。
2010年我是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主管WTO争端解决工作。在一次会议期间,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老师和陈咏梅老师提出了设立WTO辩论赛的想法。后来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校长和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丽英老师以及李居迁和祁欢老师也提出了类似想法。于是,从2011年开始,就以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联合主办的方式开始了辩论赛。2016年,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加入,成为联合主办方。这就是现在大家看到的“四方联合”的架构。
开始的时候,参赛队伍不多,最少的时候只有十几个学校。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参赛队伍越来越多,去年已达22个学校。不仅如此,今年我们还尝试了新的举办方式,第一次由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之外的学校主办。这个想法由来已久,今年终于实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永红老师等师生辛勤努力,积极筹备,使得今年的辩论赛非常火红,参赛队伍达39个学校,创历史新高!在此表示衷心祝贺,感谢各位老师的辛苦付出和同学们的积极参与。
这届辩论赛,恰逢中国加入WTO二十周年。加入WTO是改革开放的里程碑,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甚至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都发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加入WTO是国家大事、世界大事,也是我们法律学习的大事。作为开设WTO课程的老师,我经常想一个问题:这门课与传统的民法、刑法和诉讼法等课程有什么不同?现在我觉得,答案可能是:学习WTO法,能够开拓国际视野,培养法律思维。
WTO是当今世界最为活跃的国际组织,它的活动事关经济增长和世界和平。学习协议文本和谈判进展,关注达成协议的方式,甚至走出危机的路径,能够开拓国际视野。不仅如此,在这个国际贸易组织中,中国贸易量位居第一,其作用举足轻重。经常看到关于中国的消息,经常看到WTO副总干事张向晨和中国常驻WTO大使李成钢的身影,会让我们的学习更有代入感,让我们感到WTO并不遥远。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当今世界最为活跃的政府间“法院”,到今天已经受理了607起案件,做出了218份专家组裁决,124份上诉机构裁决。凡是读过这些裁决的人都会同意,其法律分析的详尽程度,古今中外绝无仅有。你们在备赛的时候可能也发现,这些裁决的说理是多么不厌其烦,常常令人心服口服,叹为观止。马上要做主旨发言的彭俊律师从事涉外法律业务二十多年,经验非常丰富。他曾说过:当年第一次看到这些案例都要哭了,惊呼“这才是法律啊!”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是“法律思维”能力,即辨别事实、理解法律并将法律适用于事实的能力,而WTO案例恰恰在这些方面非常独到,是绝好的法律学习素材。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案例所涉及的争议并非遥不可及。中国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参与者,目前已经有56起案件(原告22起,按措施被告34起),涉及的都是事关政府政策法规和企业出口利益的问题。研读这些案例,我们会有一种亲切感。事实上,我的WTO课程,就选用了“中国WTO十大案例”。
现在WTO遇到了一些问题,谈判功能发挥不好,上诉机构遭到重创,WTO成员正在积极探索改革之道。在这种情况下,经常有人问我:WTO都快不行了,学习WTO还有什么用处?我的回答是:WTO没有不行,也不会不行,因为只要有全球化的现实,有国际经济合作的需求,WTO就会一直在,而对于法学院的同学来说,学习WTO能够开拓国际视野和培养法律思维,这到哪里,到什么时候,不仅都是有用的,而且会成为核心竞争力。关于这个答案,估计所有参加过WTO辩论赛和选修过WTO课程的同学都会同意。我也希望能有更多同学加入到辩论赛和WTO课程中来。“百闻不如一见”,看看这个答案是否真实!
今天是中国加入WTO二十周年的“正日子”,因此今天开幕的“第十届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也具有特殊意义,很好地表达了辩论赛与“入世”的关系:没有“入世”就没有辩论赛,而辩论赛则为“入世”增光添彩。预祝辩论赛圆满成功,预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
作者介绍

杨国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Journal of World Trade编委,WTO秘书处争端解决专家库成员,WTO上诉机构成员候选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美国对华301调查”应对工作首席法律顾问;曾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2008-2014年)和中国驻美大使馆知识产权专员(2006-2008年),参加中国加入WTO谈判(1999-2001年)和涉及中国的WTO争端解决案件处理;著有《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研究》、《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和《WTO上诉机制的兴衰》等20部著作。